把法律服务送往 “闪光的地方”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甘洛县地处四川省西南部,凉山彝族自治州北部,辖区13个乡镇,彝族占总人口的65%以上,土地面积2150多平方公里。“吉日波”是该县一座有名的高山,彝语意为“闪光的地方”,是彝族人心中的圣山。2021年7月,我作为“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来到甘洛县开展为期一年的法律援助任务,在这个被称为“闪光的地方”播洒“法治的阳光”。这一年,我深入群众开展法治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活动,为群众排忧解难办实事,受理援助案件共计84起。甘洛,也成为我人生中最“闪光”的地方。

宣传法治 帮遭受家暴的年轻母亲解除噩梦

甘洛县地处偏远,律师资源较匮乏,群众涉及的法律方面问题均由当地司法局统一处理。2021年7月10日,我到甘洛上班第一天,就组织开展了法治宣传和法律咨询活动。律师现场宣传法律知识、解答法律咨询吸引了很多群众参与。一个上午,我耐心、细致地解答了20多人咨询的法律问题,并为3名当事人代写了法律文书。

“老公经常打我,我想离婚,可我实在没能力返还彩礼,怎么办?”活动现场,年轻妈妈阿衣(化名)抱着不到2岁的孩子,哭着向我讲述了她遭到丈夫家庭暴力的经历。

原来阿衣的丈夫整天游手好闲,经常喝酒后打她。当地彝族有个不成文的风俗约定,女方如果提出离婚,要双倍返还男方给女方家的彩礼钱。阿衣担心如果她主动提出离婚,男方会要求加倍返还彩礼钱,而当初的彩礼钱这几年都用在家庭生活开支上了,她已经没有能力返还。

了解情况后,我向她解释:“你的情况不符合返还彩礼情形,可以起诉离婚。”我当即为她办理了法律援助手续,并于当天下午到派出所调取了有关家暴的出警记录等相关证据,帮助她办理离婚诉讼。阿衣非常感激,第二天买了一大袋鲜核桃送给我。我立即把核桃还到她的手里,真诚地对她说:“你的好意我心领了,这些核桃我不能收,为你们提供法律服务是我的职责,也是我应该做的。”

援助期间,除做好日常的法律援助服务外,我非常重视法律宣传。在甘洛县司法局的组织下,我深入基层开展法治宣传、法律咨询,接待法律咨询人数和法律宣传受众达3370人(次),开展法律培训6次,并多次为甘洛县新阶层人士、各乡镇村书记培训班开展《民法典》专题讲座,为全县执法人员进行《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解读和培训等。

真诚援助 为13名农民工讨回血汗钱

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是法援律师应尽的义务。没来甘洛之前,我每年都超额完成法律援助案件办理任务。来到甘洛后,我更加注重发挥法律援助志愿者的职能作用,用心用情、尽职尽力办好每一个法律援助案件,切实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

2021年8月21日,新市坝镇一村阿什阿衣莫(化名)等6位农民工来到县法律援助中心咨询,请求帮助他们讨回被拖欠的工资。2019年,阿什阿衣莫等6位农民工到甘洛县线蓼坪乡某公司从事蔬菜大棚种植工作,由于市场原因导致该公司经营不善,当年欠下6位农民工工资8万余元,多次讨要工资均无结果。由于用工单位并未与他们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致使他们无法提供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证据,也就无法通过劳动仲裁来维权。

了解情况后,我马上联系了甘洛县地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相关负责人,随后又同劳动监察大队多次走访了涉事公司的负责人。几番沟通协商后,拿到了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明细表,为后续维权工作打下了基础。经过与法院立案庭沟通协调,按劳务合同纠纷立案受理,最终为农民工挽回了经济损失。

以案释法 筑牢未成年人犯罪警戒线

2021年10月11日,我接到甘洛县人民法院法援指派,代理一起未成年人盗窃案件。涉案犯罪嫌疑人阿布(化名)是一名在校初中生,2021年9月21日在上学路上与同学杨某见一商店内无人便临时起意,将放于商店板凳上钱包内的现金盗走。被公安机关抓获后,阿布、杨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该案件的盗窃金额已经到了法定起刑点,但两人在作案时均未满18周岁。

根据以往的办案经验,像阿布这样的未成年人犯罪,其背后的原因往往比较复杂。于是,我走访了阿布的母亲、老师及同学,得知阿布的父亲常年在外务工,很少回家,母亲是一名彝族家庭主妇,没有念过书。作为家中唯一的男孩,阿布备受母亲的溺爱,而父母亲对处于叛逆期的阿布又缺乏管教。在老师和同学眼中,阿布是个贪玩的孩子,喜欢网络游戏,但为人仗义热情,与师生关系都比较好。

在其母亲的陪同下,我会见了阿布,这个彝族少年虽然看上去比较敏感,但认罪态度较好。一系列的调查研究后,秉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我和阿布的母亲来到受害人的住处,经诚恳的沟通协调后,阿布得到了对方的谅解。

检察官在听取了公安机关及受害人的意见后,结合阿布的认罪态度、又是初犯等综合考虑,最终采纳了我的辩护建议:以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对阿布不予起诉,但为他设置了6个月的矫正教育期,继续回学校接受教育,同时在所在村居提供公益劳动,并定期向检察院书面汇报矫正教育情况。检察院的决定意味着阿布的这次盗窃行为将不会被法院宣判定性,未来在升学就业时也不需要予以披露,他的人生不会因此留下污点。

为有效减少青少年犯罪,筑牢未成年人犯罪警戒线,案件办完后我立即向司法局领导汇报,建议联合当地的学校,以阿布案件为例,开展一期“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共筑安全教育警戒线”的以案释法教育活动,增强未成年人法治观念。我的建议得到了司法局领导的肯定和支持,在一年的法律援助期间,我和同事们一起深入校园开展法律知识讲座30多场。

维护残疾人权益 彰显法律温度

2021年9月16日,我接到甘洛县人民检察院的援助指派,为涉嫌偷越国(边)境罪一案中的一名聋哑人木呷(化名)进行辩护。

2021年3月,木果(化名)组织木呷等7人在未办理任何出境手续的情况下,从甘洛县出发到达中国与缅甸边界,走山路绕开中国边防检查站偷渡到缅甸果敢自治区务工。到达务工地点工作几天后,当地老板故意以他们干活不符合要求为由索要赔偿18万元。此时他们才发现被骗了,但又无法回国,几个人好不容易凑了10万元,每人又花了3500元路费,于3月22日到中国南伞口岸投案回国,并办理了取保手续。

通过仔细阅卷及调查,我认为:被告人木呷主观上不存在故意犯罪,本意是出去打工赚钱养家糊口,作为聋哑人其认知范围有限,且缺乏独自与社会外界沟通和交流的能力,只会跟其他人一起打零工。而老板开始跟他们说是去云南南伞镇,到目的地才得知被安排到缅甸。同时,木呷等人到了陌生的环境,想回来却又遭到老板百般刁难,被敲诈勒索10万元。作为被告人同时也是受害者,故从主观上不应认定被告人为故意犯罪。为体现我国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建议法庭给予免于刑事处罚。

法院最终采纳了我的辩护观点,该案的判决在维护法律尊严、公平和正义的同时,也维护了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彰显了法律的力度和温度。事后,木呷以聋哑人特有的方式向我表示感谢。

在甘洛从事法律援助工作一年来,我竭诚服务当地百姓,用法律援助的阳光温暖弱势群体,用饱满的热情对待每一位受援群众,用专业的水准服务于困难群体,努力用实际行动让法治的阳光洒满甘洛每个角落。

【作者:皇甫斌,江苏宿兴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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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时间:2023-01-24 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