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满案再审宣告无罪舆论引导策略
陈满案再审宣告无罪舆论引导策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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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03-14 14:01:29 |
【舆情综述】
2月1日,浙江省高院就23年前的陈满故意杀人、放火一案公开宣判,认定原审裁判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裁判,原审被告人陈满被宣告无罪。陈满案自2014年进入公众视野以来,有关案件申诉、抗诉等报道就未曾断绝。舆论普遍认为,此次陈满被宣告无罪,是一次公平与正义的胜利,对中国法治建设进程充满信心。法制网舆情监测中心通过梳理案件发展脉络,总结舆情应对得失,供政法机关参考。
【舆情趋势】

1. 有关报道零散出现 舆情起始
2014年7月24日,澎湃新闻网以《海南杀人焚尸疑案:“传说物证”让被告人服刑21年》为题对陈满案进行详细报道。这是国内媒体对陈满案最早的公开报道。12月26日,《海南特区报》报道称,2013年该案得到国内多名律师关注,律师认为此案疑点重重,但本案一审审判长却坚称案子没问题,“我对这个案子太有信心了,绝对是他(陈满)干的,百分之百不是冤案”。此外,该报道还提及最高检“已调取陈满故意杀人、放火案的相关卷宗”。
2015年1月9日,由伍雷、王万琼等多名律师创办的洗冤网全文刊发《海南陈满故意杀人特大冤案全体申诉律师的呼吁信》,呼吁“国家领导人高度重视,督促最高检、最高法认真复查、纠正此案”。1月15日,新浪大V“@徐昕”发布长微博《陈满,活着的聂树斌》,获得网民大量转发。这一阶段,有关陈满案的各种报道较为零散,并未引发大范围的关注。
2. 最高检向最高法抗诉 舆论震动
2015年2月16日,澎湃新闻报道称,2月10日,最高检认为海南省高院判决“认定事实错误,导致适用法律错误”,就陈满案向最高法提出抗诉。这一决定引发舆论震动。舆论除关注陈满案案情外,更对最高检抗诉这一行为展开热议。《南方周末》报道称,“这可能是最高检第一次为纠正疑似冤假错案,向最高法提起刑事抗诉”。陈满案申诉人代理人之一、清华大学法学教授易延友称赞,“此次最高检抗诉,一方面表明他们对此案具有更大把握,另一方面表明,作为宪法规定的法律监督者角色,最高检希望自己能够有更多的担当”。这一阶段,媒体报道多达1290篇,形成舆情第一次高峰。
3. 最高法指令浙江高院再审 媒体热炒
2015年4月27日,最高法官微“@最高人民法院”发布通告,指令浙江省高院对陈满故意杀人、放火一案进行审理。长江网对此评论称,与呼格案相比,陈满案的异地再审显示了更为明显的司法进步,再审主动作为的姿态表现出法律纠错的决定和勇气,是法治进步的体现。
4月30日,《京华时报》报道《百人律师团助陈满案再审律师:定罪证据几乎没有》通过采访陈满家人及其代理律师,再次提及案件诸多证据疑点,被多家媒体转载。此后,陈满案进入潜伏期。
4.宣判无罪一锤定音 舆情触顶
2015年12月29日,陈满案在海口市琼山区法院异地再审,案件择日宣判。《京华时报》、《中国青年报》等媒体报道披露了诸多庭审细节,如“法庭质证阶段,检方和辩方轮流补充可证明陈满无罪的证据”、“陈满表示当年被抓时遭受刑讯逼供”等,引发舆论聚焦。
2016年2月1日10时10分,浙江省高院官微“@之江天平”发布消息称,浙江省高院依法对陈满故意杀人、放火再审案公开宣判。浙江省高院认为,原裁判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依法改判陈满无罪。当日,新华社发布报道《服刑23年后为何改判无罪 浙江高院就陈满案再审无罪答记者问》,陈满案审判长就“为何由浙江省高院再审”、“再审改判陈满无罪的主要理由”等关键问题接受采访,为公众答疑解惑。澎湃新闻网报道称,海南省高院副院长在宣判后向陈满鞠躬道歉,陈满则称“没有关系,理解当时的司法环境”。
2月2日至4日,媒体报道集中爆发,舆情触顶。3日,央广网发布报道《最高检揭秘陈满冤案细节:重要证物未在庭上出示》;《光明日报》发布报道《迟来的公正陈满案再审改判无罪纪实》。同时,陈满案众多的“幕后英雄”逐渐浮出水面:《陈满雪冤背后“英雄”:上百名同学捐款数十万元》、《程世蓉:陈满案这23年》、《男子坐牢23年后再审:律师帮写77次申诉材料》等报道曝光了案件申诉过程中的诸多细节。
5. 边缘细节引发关注 舆情降温
2月5日后,案件其他边缘细节被陆续曝光:《现代快报》报道称,陈满在1993年的家书中曾称其所在的海南美兰监狱“物价很高,吃饭就要花70余元”,引发网民小幅讨论;案件平反的推动者程世蓉在接受《新京报》专访时称,“女儿曾怕我被黑暗势力伤害”,一度引发舆论揣测。
2月17日,《京华时报》报道称,对于追责问题,陈满表示春节一过,他会交给律师们,要求按照国家的法律规定去追责和申请国家赔偿,“法律规定该怎么追,就怎么追”。2月18日,主办陈满案的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检察官通过央视《法治在线》详细讲述了陈满案件的复查、抗诉始末。报道指出,陈满案申诉状递交至最高检后,负责案件审查的刑事申诉检察厅二处处长杜亚起等检察官通过整理材料、提审陈满等多项工作,指出“在案证据难以认定陈满实施杀人行为”、“工作证、现场带血物品、作案工具均存在问题”、“8次有罪供述前后矛盾”等多处疑点,并向最高检其他部门充分征求意见,为启动抗诉程序、案件平反起到了关键作用。
截至2月22日8时,新浪微话题“#陈满案23年后判无罪#”阅读量达1025.6万次,以陈满为关键词的百度新闻搜索量为6740篇。目前,相关舆情已逐渐降温。
【舆情解析】
1.案情:曲折离奇的平冤过程牵动舆论情绪
从1994年案发,到2016年被宣告无罪,陈满案前后共历时23年。这其中判决结果南辕北辙,变数之大,无疑为案件本身平添了一丝传奇色彩。而面对一起“陈年旧案”,案件材料的不完整、人力物力的大量投入、人事的更迭调整等,都为司法机关的平冤过程增加了阻力,也令平冤过程看点十足。
2.标签:案件多重标签带动的舆论演变
陈满案之所以引发舆论高度关注,与其浓烈的“标签化”色彩分不开。从陈满个人到其辩护律师,再到司法机关,几乎都被舆论打上了相应标签(见下表),这在国内的重大刑事案件中较为罕见。而舆论焦点也随着这些新闻标签不断发生变化,整个舆论场呈现讨论多元化、议题特定化的特征。

3.背景:呼格案追责结果同日公布产生共振
2月1日,轰动一时的内蒙古呼格案追责结果公布,公检法系统共27人被处分。同一天,浙江省高院公开宣判陈满无罪。同样都是冤假错案,同一日有了明确的处理结果,必然被公众拿来比较。就个案而言,公众一面感慨于陈满的沉冤昭雪,一面惊讶于呼格一案的追责结果;从宏观角度看,呼格案让公众追问政法机关对冤假错案能否追责到位,而陈满案却让公众看到了中国法治建设的希望和进步。舆论情绪出现的这种对比、反差,在客观上促使陈满一案的关注度升级。
4.反响:两个舆论场空前一致体现人心所向
在等待宣判结果之前,多个媒体报道均以较为确定的语气提前“剧透”了案件再审的诸多细节:浙江省检察院和最高检已在庭前会议时达成一致意见;案件庭审没有控方;法官将其称为“检辩双方”,而不是“控辩双方”等。民间舆论场中,“陈满无罪”早已成为共识。官方舆论场与民间舆论场的意见高度互通,为浙江省高院案件再审工作奠定了扎实的民意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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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阅读请参见《政法舆情》2016年第9期)
法制网舆情监测中心 王媛 李倩